1低溫液體儲罐材料、半成品(含另部件)及成品的堆放場地需保持清潔、干燥,嚴格控制灰塵,并應鋪設木質或橡膠墊,不得與地面直接接觸,不得與黑色金屬制品混雜生產。
2低溫液體儲罐加工過程中應做到輕拿、輕放,防止造成劃傷,吊裝不銹鋼的鋼絲繩應加護套或采用尼龍、棉繩,不允許鋼絲繩和其它碳鋼夾具與低溫液體儲罐不銹鋼直接接觸。
3低溫液體儲罐加工前,加工人員應了解所用材料牌號與圖樣要求是否相符,并核對工藝流轉卡;低溫液體儲罐劃線后,應作好標記移植,經檢驗員確認后開始下料。
4低溫液體儲罐所使用的專用加工設備、工具、模具等工作表面應干凈、清潔,表面無銹斑、鐵屑及油污等;低溫液體儲罐在加工過程中應特別注意,保持不銹鋼工作表面的光滑和清潔。
5低溫液體儲罐在加工過程中應盡可能采用機械方法,如需采用手工方法進行修正時,在工件表面不得留有加工印痕,低溫液體儲罐同時嚴禁使用碳鋼榔頭。
6低溫液體儲罐不銹鋼劃線和標記采用無氯、無硫的水溶性記號筆,不得使用劃針和能造成表面刻痕的工具劃線和打鋼印。
7低溫液體儲罐不銹鋼下料時,盡可能采用剪板和機加工下料。切割采用等離子弧切割,低溫液體儲罐在切割前在不銹鋼表面切割線周圍涂上白堊粉等防飛濺涂料。低溫液體儲罐切割后必須清除熔渣。